潘復生院士
今年兩會,人大代表潘復生院士向本刊記者分享了他帶來的3份建議。在關于切實破除研究生招生就業過程中唯學校“出身論”的建議中,潘復生院士指出,教育公平和就業平等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石。近年來,在研究生招生和就業過程中又出現了唯學校“出身論”的現象,強調必須是“985”“211”“雙一流”或者大學排名多少位,甚至只認第一學歷出身。客觀上看,各個高校存在類型、特色方面的差異,但這種差異不應成為學生深造錄取和求職就業的門檻,不能成為用人單位進行人才評價的標尺。在招生和就業過程中這種唯學校“出身論”的現象危害很大,亟待破除。因此他建議:
一是健全完善相關法規政策。修訂完善研究生招生和就業方面的法律法規,著重對招生歧視、就業歧視作出更加明確的禁止性規定,制訂更加明晰、更為嚴格的處罰性條款;配套出臺更有指導性、更具操作性的政策制度,更加全面建立健全教育公平、就業平等的法律環境、政策環境。
二是健全完善人才評價標準。把高校招生、招聘就業等納入新時代教育評價和人才評價改革中,健全以能力為導向的人才多元評價標準,消除學生檔案、求職簡歷“第一學歷”概念,破除對學校“出身”的顯性和隱形限制條件,暢通公平競爭求學深造和求職就業通道,保證每個人有成長的發展空間。
三是加強督查檢查。采取常態化檢查和專項督查等方式,加強對招生錄取和勞動就業方面的督查檢查,全面清理糾正招生單位、用人單位出臺的唯學校“出身論”不合法、不合理規定及做法;對涉及違法的,堅決依法查處。強化招生就業領域社會監督,公開設立舉報通道,鼓勵求學者、求職者通過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四是強化宣傳引導。全面樹立“能力導向”的選人用人觀,引導全社會科學而正確地看待學校出身。充分利用主流權威媒體,講好普通學校學生“逆襲”故事,打破社會偏見,擴大正面宣傳效應。推動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率先垂范,帶頭扭轉“唯名校”“唯出身”選人用人導向,形成良好的社會示范效應。